十二月,冬

凌晨四点,洛杉矶大雾弥漫。

来美国后第一次熬夜,却勾起了我的思绪。

我想起的第一个人,第一件事,是在大一那年的珠海,你跟我说失恋之后,我们去外面喝酒唱歌一整晚,并赶着日出之前赶到了海边,你转过头点燃了一支烟,坐在石头上一言不发。

我想起的第二个人,第二件事,是在大二那一次的跨年,我背着吉他登上了新年舞会的舞台,拨通了你的电话,我说:“这首歌是弹给你的。”你却只说了一句:“无聊”并挂断了电话。我和乐队成员那一晚在外面吃着烤串喝了不知道多少酒,然而我却心不在焉。

我想起的第三个人,第三件事,是在大三的时候,也是一年到了尽头,我和班里面十几个同学租了一间公寓吃火锅。来的人越来越多,玩得游戏也越来越疯,我每一次做平民的时候我都吓唬你们说我是狼人,所以我每一轮都第一个死,想起来我都还会傻笑起来。

我想起的第四个人,第四件事,是在大四的时候,我和你躺在各自的床上,我听你的故事,你听我的故事,在那之后再也没有人会问我那么深入的问题,我也再难对人敞开心扉不计后果地聊天,现在看你和她的故事,我真的替你觉得不值。

我其实很不喜欢熬夜,因为我能做的我白天都做了,而且对身体很不好,但是那又怎么样呢?一年之中我总有好几次是白天才睡觉的,那一种感觉很不同,当月亮升起的时候,会让我有一种微醺的感觉,想说的和白天很不同,想做的却和梦里的很相似。

我又开始听起了孙燕姿的歌,觉得她的声音很温暖。

我拉了拉衣袖,以怕寒气渗进了身体。

十二月,洛杉矶的冬天,在这一刹那特别有感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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